被感动的爱情应不应该继续?
我认为:被感动的爱情不应该继续下去,因为爱情是双方心动的结果,如果因为单方感动而产生的爱情,那是不会长久的! 第一,什么是感动? 所谓感动的概念就是指:“思想感情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激动,引得同情或向慕“。
我理解感动就是对生命之美的关注,就是对灵魂之美的悸动,就是对刹那间永恒的希冀。
正因为我们有了感动,我们才有了更多对世界的热爱,对朋友的珍惜,对亲人的关心。
但有时候,感动我们的仿佛什么也不光是惊天动地的大事,甚至是看似很微小的事物,也能让我们感动,比如在这个世界上的一朵花,一株小草,一棵树,一缕微风,甚至一抹春光,都那么骄傲地,拥有着令人感动的时候。
再比如看见一个久违的朋友熟悉的眼神,看见暴风雨中艰难跋涉的路人;当然眼下最让我们感动的还是抗疫一线英雄们的事迹。
第二,被感动的爱情为啥不应该继续? 感动与爱情的关系: 感动于爱情的关系,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在于,感动属于单方面的;爱情是双方的。
而爱情,是看人的;感动,是看事的;被感动了,不一定就是爱情,因为爱情追求的是天长地久,感动只是某一件事的一瞬间。
虽然爱情中也包含着感动,但是不能以感动为主要因素去进行爱情,因为爱情需要的是心动,而不是感动;感动出来的爱情一般不会长久。
被感动的爱情不应该继续: 虽然你被感动了,但是千万不要试图因为感动而去与对方发生爱情,即便要产生爱情,也必须经过从头到尾的全面了解,三观与爱好是主要考虑因素。
这与感不感动没有直接关系,更不要试图用感动让对方爱上自己,那样的爱情注定不可能持久。
而要获得真正的爱情,必定是理性的,必须是双方心动式的爱慕,必然是双方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恋爱关系。
用感动人或被人感动来绑架爱情和婚姻的事儿,生活中也有,结果多是很悲惨。
换句话说,如果被感动出来的爱情,只是一种冲动的结果,这种结果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为他的付出而感动,所做出的错误决定。
可能有人说,也许他们就真的恋爱成功了,那我告诉你,这是一种偶然现象,俗话说瞎猫碰着死耗子了。
因为被感动的时候做出这样的决定是不理智的,理智的人应该抛开感动去做全面的衡量和了解后再做决定,这与感动没有关系。
综上所述: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感动不是心动,它只是做了一件让人感动的事,如果因此产生爱情的话那是不明智的选择,也不应该进行下去。
因为感动是你单的事,爱情是双方的事,爱情需要双方都心动,而且三观和爱好要趋同,反之,不会长久,还很有可能两败俱伤。
燎原寄语:一段因为感动产生的爱情,我认为不该进行下去。
因为爱情关系到婚姻,是男女人生中的大事,感动产生爱情只是还账式的冲动,并不是爱情所需要的双方心动,如果想用感动来换取爱情,绑架婚姻那更是愚蠢的,因为感动与爱情是两码事,必须区别对待,决不能混为一谈,不然的话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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