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和吴智从小学就认识了,初中时被分到一个班。在一起很久之后,他们相爱了,谈了恋爱,两人都是初恋。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陈娟逐渐发现没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他慢慢不喜欢他,于是提出分手。武陟不肯留下,同意分手。
高中时,他们又在同一所学校。武陟一直痴迷于陈娟。经过不懈的努力,陈娟再次被武陟的诚意所打动,同意复合。
年轻的时候,因为思想不成熟等原因,他们分手了,几次闭关锁国。直到高三毕业季,武陟要去深圳上学,陈娟要去河南上大学。她决定放弃这段感情,虽然武陟不舍得,但因为现实因素,她同意分手,并表示会永远等着对方。
大学毕业后,陈娟认识了新男友,但没多久就分手了。当陈娟的感情受挫时,武陟碰巧回来找陈娟。散步时,武陟向陈娟求婚,要复合。“我辞掉了深圳的工作,专门来找你。让我们在一起吧。”
陈娟被她上一段感情深深伤害了。她发现还有一个人在默默等着她。她非常高兴,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四年后再次在一起,陈娟发现武陟对她的占有欲越来越强,行为也越来越极端。
在交流过程中,陈娟不允许与其他异性朋友聊天或见面,与女性朋友外出时应随时报告。虽然陈娟在生活中非常小心,但这对陈娟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这让她喘不过气来,也让她开始质疑这段感情是否是她想要的。
后来她多次抱着分手的想法提出分手,但都是因为武陟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而且她很卑微,连话都说不出来。
后来,陈娟开始拒绝与武陟的密切接触,这让武陟起了疑心。经过反复追问,陈娟如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现在不喜欢你,我们分手吧。”
武陟通过她和前任发来的新闻和日记,问陈娟是否从一开始就在同一条船上。陈娟认为“从来没有,只是和她的前任分手了,而你只是出现了。你对我真的很好,所以我只是想试一试。”
听完武陟的话,他彻底爆发了:“你不喜欢我。你为什么答应和我在一起,总是把我当备胎?你配得上我吗?”
陈娟知道,他不应该不假思索就答应和武陟复合,并当面向他道歉,说要和平分手。武陟很生气,很失望,觉得自己的感情付出错了。虽然他不愿意放弃这种感觉,一时难以接受,但在陈娟的坚持下他还是分手了。
陈没想到两人就这样成了陌生人。谁想到武陟心里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她,他也没打算放过她。每天,他强奸她的社交平台,不停骚扰她。
她把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涂黑后,吴智找不到人,就直接去陈娟租房了。陈娟不敢躲,于是武陟用脚踢门,甚至跑到厨房,拿起菜刀砍门,这对陈娟的生活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陈娟怕武陟再来找你,赶紧换了新工作,新地址。
过年的时候,吴到家里,威胁的父母:“我要见她,否则我就自杀,让她一辈子都苦不堪言。”
陈娟的父母承认女儿今年没有回家过年,吴智才放弃了。事后,她立即向共同的朋友打听陈娟的新住处。
一天下午,武陟穿着黑色休闲装,戴着口罩。从白天到晚上,他终于找到了陈娟,但他没有去找陈娟,而是跟着他的车去寻找陈娟的通勤路线,然后采取了行动。
陈娟的办公室在别墅区,路上车辆行人少,武陟作案的时间充裕。
黄昏时分,天渐渐黑了,陈娟像往常一样戴着耳机走到公共汽车站。在离开别墅区之前,吴智从背后掐死了他。挣扎的时候,陈娟发现身后的人是武陟,说让对方走,她就不跑了。
后来,武陟强行把陈娟带到车上,锁上车门,并想和陈娟发生关系。陈娟拒绝了,吴志强脱下陈娟的衣服打他。“我真的很待你,但你一直在骗我。”
被扇了几次耳光后,陈娟惊慌失措。他用双手推开武陟的尸体,边哭边道歉:“对不起,我知道错了,请让我走,求求你。”武陟心软的时候,陈娟准备拉拉门逃跑,却发现拉不开,不仅挣扎无果,还惹怒了武陟。
武陟趁机做出令人发指的行为,入侵陈娟。后来,武陟把陈娟锁在租来的房子里。陈娟的父母几天无法联系到女儿,并向警方报案。很快,警察找到了武陟的家,救出了陈娟。
事后,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吴志犯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被殴打或者侮辱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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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智使用了暴力、胁迫的手段,压制前女友陈娟的反抗,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只要陈娟明确表示不愿意再次与吴智发生性关系,那就务必坚决要尊重女性的意愿,确保女性身体的“性自主权”。
提示女性一旦遭受到强暴,尽量保护好犯罪现场和所有相关证据,特别是留在体内外的精液和女性短裤,这是最重要的证据。再是快速报警,越迅速越好,绝对不可犹豫不决,警方会及时勘查现场,派女警员带领受害者到医院妇科检查取证,及时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
(案件所涉人员均为化名,由淘法律师提供的真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