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可以联系对方吗(分手后不联系对方)

分手后可以联系对方吗(分手后不联系对方)

分手了还能联系吗

可以联系。
但要看你们分手的原因来看是否适合联系。
往往好聚好散的那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朋友关系。
而是撕破脸那种则不适合再联系。
同时,当初恋爱谈的的太轰轰烈烈的也不建议联系,因为给外人知道会被笑话。

送你一首歌曲;夏天《不再联系》

分手了,就没有必要联系了,大家都要开始新的生活,不要在联系,没必要回忆一些已经走过的路,你希望你以后的男友或是女友和他们的前任有联系嘛!

一:绝不能做朋友- 当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往往做朋友的,都是一方还没死心,藕断丝连的,都是对着对方抱有幻想。
希望做不成恋人做朋友,可以陪伴在他身边,希望哪天以自己的真情,打动对方,然后复合,就算复合了,又能怎么样呢你能保证哪天,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吗期间,你要面对自己心爱的人,和别人在一起甜蜜,恩爱。
承受的煎熬,无可想象,既然分手了,那就洒脱的抛弃一切,潇洒的往前走。
哪怕是假朋友,又何必呢这样的朋友,做了,有什么意思呢- 二:不要见面- 分手了,何必见面呢见面只会刺痛彼此的心,因为曾经爱过,伤害过,见面,只会让对方想起那些不快乐,分手了,见面没有任何好处,朋友不是朋友,恋人不是恋人,以什么身份见面呢除了尴尬,没别的了。
分手了,就优雅地离开,不要以任何借口见面,因为你要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 三:不要找相似的- 再次恋爱不要找类似的,因为你总是在对方找着对方的影子,觉得对方就是自己以前的那个,这样很容易陷入比较,要求对方变成以前那样。
这样对自己的感情很不好,往往这样会沉迷过去。
自己的感情生活,只是一直在弥补以前的空缺,自己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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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你的心里是怎么看待你们的关系 如果不能忘情而对方又决定坚决分手还是不见的好 2、反之是对方无法放手 你也要慎重 毕竟分分合合不是儿戏 受尽折腾的心是最累的 3、如果你已经放下了这段感情 对方也认同 再联系也没什么 多个朋友而已

可以啊,

提出了分手是不是不应再主动跟他联络了

不要再联系了,分手就说明你们已经不可能有在一起的激情了,真正相爱过的两个人分手之后都会很痛苦,如果还联系就说明你们其中之一没有真心的爱过对方或者有一个人愿意这样默默的承受着心里的痛苦!绝对不要再联系了,对双方都不好,而且也会对双方以后的感情有影响,既然选择分手就不要在去说什么放不下,如果真的放不下又为什么分手呢?如果以后有缘能见面的话互相点个头打声招呼就好,千万不要太近乎了,否则又会重新经历痛苦!

恋人一分开就很难做朋友的啦,大部分是形同陌生人一样.你爱他就告诉他,别后悔一辈子.我当初是任性的分手后后悔.时间过得太久,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了.但我现在找到了很爱我的人,我也很爱他.现在好幸福!祝你好运!

如果你的男朋友和以前的女友还在联系,你怎么想。
而他们也是分手了,做不了情侣做朋友吗? 但是对于你这个问题会怎么想。
你会很无所谓吗?不会吧?其实不要不自己说的太伟大,做不了情侣做朋友,真的到了那时候你会做朋友吗?除非你们没有为对方付出过。

他呢,他是如何表现的呢,也舍不得你吗,如果是那样的话你们再联系也没什么了。
如果他并不像你想的那样舍不得你的话,你还是考虑考虑吧,别让自己伤的太重了。

以前有个政治老师曾经说起过,女人提出分手,男人只要不罢休,再到后来还是在一起,而男人一同意分手,肯定玩完.还有句名言是:两人结婚在一起,是因为两人不够了解;而离婚,是因为太了解对方了.

哎 继续做普通朋友

分手后还可以联系吗?

分手了当然可以做朋友,只要在不干涉他人的生活的前提下,你们还是朋友,偶尔的问候,偶尔的小聚,偶尔的等等~~都是正常的 不过你现在不是想与他做朋友,只是习惯了有他的生活,所以偶尔会想起他,偶尔会惦记他,先熟悉一下没有他的日子,让自己好好的放松一下,没必要一定要去联系他。
熟悉的陌生人不会属于你们

不可能的,因为你一旦与他有秒的对视,你心中的某个角落就会隐隐做痛~而你又要装作不在乎,是很辛苦的~分开了就意味着再见,也就是再也不见~不要让自己活的太辛苦~不要作贱自己,不要再去激发心中隐藏的伤痛~还是再也不见的好~因为我以前为了一个女孩付出了一切可后来还是没结果~她还重重的伤害我~所以我决定学会忘记,后来她闯进我安逸的生活,要当我妹妹,当我看到她是心中的某个角落有点痛,后来我拒绝了她,我不想自己以后活的太累,所以选择保护自己,永远也不去看她一眼,一旦看到我怕自己又一次被她伤害,以上纯属个人经验,只是建议,要不要用就看你自己了~

我个人觉得当青睐双方分手了,就表示你们的爱情缘分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个人是不赞同分手后的情侣做朋友的,因为那样会非常尴尬的,即使你们双方的眼神对视的时候,你们都会感到尴尬的,做朋友的话,你们双方都了解对方,不论怎么说自己都会感到难受的,忘记过去,展望未来,一切都是美好的,中华儿女千千万,一个不行接着换,总有一个适合你,找到一个要珍惜。

当然可以,只是对方是大方,不自恋的人。
(男人小心眼很可怕)呵呵,脾气不和的男女最可能成为朋友,还是好朋友。
没了谈爱的负担,不存在理不理解(家庭的那种,就是女让男,或男让女)。
一见面就吵,乐在其中。
他再谈爱,自己也不会难过,还可以调侃他。
最理解他脾气的人是你,能互相逍遣的人是你,能帮他出叟主意的是你…………慢慢就变成了红颜知己,他已不能缺少你,何乐而不为呢?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在交往一段时间后,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于种种的原因,最后不欢而散,在分手时,总有一方会说出那句最真实的谎言——希望我们还能是朋友。
如果是我,并且觉得自己非常的受伤,彼此爱过,恨过,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未曾刻骨铭心,分手后做朋友谈何容易.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我选择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暧昧的关系,那样只会让自己伤心,难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彻底的退出,快乐的生活,开心是现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对他说句对不起,不管是什么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们不能再相互爱下去,就让我们做陌生人吧。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如果你曾经深深的爱过这个人,他曾经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怎么去转换角色,才能若无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个朋友?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恐怕都是难以做到的。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如果说分手后,还会保持联系,这只能说明有一方还没真正放下对方,他还不愿从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所以会找各种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对方。
可是,扪心自问,如果你们是真正的爱过一场的话,如果他真的对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为现实是残酷的,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姿多彩。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假设双方分手之后都另结新欢,你却仍以旧爱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么想。
谁不认为你与旧爱是藕断丝连呢?新欢必然心中不满,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个对角关系来。
虽然也有一些相安无事的例子,但这些故事总不免另人听出一丝尴尬来。
当你看到旧情人,你又怎能忘记曾与他同甘共苦一起走过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铭心。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看着自己以前的恋人,与别人亲亲我我、欢天喜地,你心里真的就那么平衡吗?人都是有尊严的,何必自找苦吃呢?还是早点脱离苦海,把它封在心里,怀念,或者扔掉它,重新过自己的生活这才是明智之举!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分手了,不做朋友是为了不再给对方希望,不给任何机会,这个人没爱过你或者已经不再爱你,再抱着希望简直是一种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脱的最好办法,而做为任何一方,既然没有了爱,也就没有必要苦恋不舍了。
所以,既然没有缘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彻底分开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经没有你。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分手之后仍要做一对朋友,岂不是把过去的一切又带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歌里就这样唱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淡忘了原初的伤疤,只是一回想起来,还是有一丝隐隐的酸楚在脑海里残留着,久久不能散去。
曾经挚爱的人转眼间已成陌路,那份爱也已经随风而逝,说是可以忘记,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经意间的相遇,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往昔一样在脑海间漂动,那种伤是难以语表的。
慢慢发现,激情与浪漫已渐渐远去,难以再爱。
”是啊,有时候感情就像一场游戏,但也并不是谁都愿意这么做。
人这一辈子记得最多的应该是最快乐的那段日子,即使有伤害和痛苦,也不会为此后悔过,人不能后悔,后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乐。
也许你的收获仅仅是一些支离破碎的记忆,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美好,有一个美满快乐的结局,但起码自己曾经那么的珍惜和努力过,足矣! 分手后:     不可以做朋友    因为彼此伤害过    不可以做敌人    因为彼此深爱过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

联系不联系在你自己,没人能帮的了你 但是分手了在做朋友我想科能是不能了吧

已经分手了…还要再联系吗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我选择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暧昧的关系,那样只会让自己伤心,难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彻底的退出,快乐的生活,开心是现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对他说句对不起,不管是什么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们不能再相互爱下去,就让我们做陌生人吧。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经深深的爱过这个人,他曾经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怎么去转换角色,才能若无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个朋友?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恐怕都是难以做到的。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
如果说分手后,还会保持联系,这只能说明有一方还没真正放下对方,他还不愿从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所以会找各种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对方。
可是,扪心自问,如果你们是真正的爱过一场的话,如果他真的对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为现实是残酷的,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姿多彩

首先说第一种,这个比较传统,对于中国人来说,一般分手以后除非特殊情况如聚会、社交、工作等原因,一般双方都不愿意见到的。
这有两个原因:一是怕伤心,引起对以前的回忆。
二是怕对方比自己好,这应该从中国人性角度考虑。
这是一般中国人的看法 第二种,见面,甚至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种情况一般西方社会比较普遍,虽然双方分手,但都能想的开,也想的通,所以有些还成了好朋友,甚至比当恋人更好。
这是更高的层次了,一般人怕是很难做到。
我个人觉得,既然你已经肯定你们不会有好的结果,见一见也无妨,至少可以告诉对方你现在生活的很好。
像你所说,你忘不了他,还爱,这种情况嘛,酌情处理吧! 祝你尽早能摆脱心理因素,毕竟不要和自己过意不去!

最好不要再联系了。
对双方都好

最好不要联系,对各自都不好。

看他过得不好你就安心了吧哈哈

不用了,既然分手了你还关心他干嘛啊

你对他的感觉还在?分了就分了,不建议拖泥带水。
不然双方误会,也影响了各自感情的发展。

分手了还可以联系吗

如果你曾经深深的爱过这个人,他曾经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怎么去转换角色,才能若无其

事的把他看成是一个朋友?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恐怕都是难以做到的。
如果说分手后,还会保持联系,这只能说明有一方还没真正放下对方,他还不愿从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所以会找各种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对方。
可是,扪心自问,如果你们是真正的爱过一场的话,

如果他真的对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为现实是残酷的,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姿多彩。
假设双方分手之后都另结新欢,你却仍以旧爱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么想。
谁不认为你与旧爱是藕断丝连

呢?新欢必然心中不满,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个对角关系来。
虽然也有一些相安无事的例子,但这些

故事总不免另人听出一丝尴尬来。
当你看到旧情人,你又怎能忘记曾与他同甘共苦一起走过的日子?除非

未曾刻骨铭心。
看着自己以前的恋人,与别人亲亲我我、欢天喜地,你心里真的就那么平衡吗?人都是有尊严的,何必自

找苦吃呢?还是早点脱离苦海,把它封在心里,怀念,或者扔掉它,重新过自己的生活这才是明智之举!

可以啊·

个人认为是可以联系的,不要拖泥带水就好,既然分手了,做个朋友至少还可以吧

可以啊! 虽然恋人不能做 但是朋友又不是不可以的!要看你是这么想的! 并不需要听他人的!

不要,会难过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 当你经历过爱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 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种种原因真心相爱的人并不一定能在一起; 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 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 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的,也不是最爱你的。
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才会真的和你永远在一起!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 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 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 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 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她), 如果你也不爱他(她)了,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 如果你还爱他(她),你应该会希望他(她)过得幸福快乐, 希望他(她)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她)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经不爱他(她)了, 而如果你不爱他(她),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她)变心呢? 爱不是占有!!! 你喜欢星星,不可能把星星拿下来放在脸盆里, 但星星的光芒仍可照进你的房间。
换句话说,你爱一个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拥有, 让爱人成为生命里的永恒回忆, 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要爱他原来的样子──爱他的好,也爱他的坏: 爱他的优点,也爱他的缺点, 绝不能因为爱他,就希望他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样子, 万一变不成就不爱他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无法说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心情好坏,你都希望这个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两人能在最艰苦中相守,也就是没有丝毫要求。
毕竟,感情必须付出,而不是只想获得; 分开是一种必然的考验, 如果你们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认输, 真爱是不会变成怨恨的。
两人在谈情说爱的时候, 最喜欢叫对方发誓,许下承诺我们为什么要对方发誓, 就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对方,我们根本不相信情人, 而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实际。
海枯石烂、地老天荒,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明知道海不会枯、石不会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 就算会,也活不到那时候。
许下诺言的时候千万注意,不要许下可以实现的诺言, 最好是承诺做不到的事, 反正做不到的,随便说说也不要紧, 请记住:“不可能实现的诺言最动人” 在爱情里,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讲的人不相信,听的人也不相信 …… 茫茫人海中,你遇见了谁?谁又遇见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