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取证技巧(律师教您婚外情取证的3大技巧)

  

婚姻本该是美好、温馨、幸福的代名词,但在现实生活中,“婚外情”却成了夫妻关系的最大杀手之一。有些夫妻发现对方不忠时,往往会注意收集婚外情证据,甚至不惜一切代价请“侦探公司”调查,希望在离婚诉讼中主动出击。然而,其中一些行为超出了法律界限,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出轨取证技巧(律师教您婚外情取证的3大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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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当事人在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同时,要注意取证的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包括第三方的隐私权。

如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私家侦探柏杨,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供程序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4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5000元。

异地“捉奸”可求助“110”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人同居的证据,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取证。因为这种取证方式是违法的,可能会导致入室侵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能够确认自己的丈夫与第三人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屋内,然后制作询问笔录,从而确认配偶与第三人同居的事实。这种证据一般会被法院采纳。相反,当你被捉奸在床时,很难证明同居。

如今,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各种名目的侦探社、侦查公司雨后春笋般涌现。当事人抱着“抓奸取证”的心态,不计代价,为所欲为。那么,离婚诉讼中辛辛苦苦获得的“证据”到底有多重要呢?目前,就法律规定和审判案件而言,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一定得到法院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

当上海的得知丈夫在南汇区航头她爱人张租的房子里时,她邀请亲戚王蒙等三男三女在房子里“捉”他。领着大家进了房间,拍了很多张和陈世通睡在同一张床上的照片。随后,王蒙等三人围住,上前一巴掌扇在张脸上,逼得张不得起身。王蒙还扒了张的内裤,张试图用毯子盖住她裸露的身体。因此,在与枚乘、王蒙的争执中,她多次露出臀部。在这起因“性”引发的名誉纠纷案中,被害人张被判精神抚慰金1000元。(所有字符均为假名)

自家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在获取婚外情证据的过程中,当事人在自己的床上拍摄到了配偶和关系正常的第三人,更容易被法院接受。如果在自己家里抓到配偶和第三者亲密,不能谈闯入别人家,不构成刑事责任。但当事人不能将自己“强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人进行人身侮辱,否则侵犯第三人名誉权的行为可以成立。

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侵犯他人隐私,更容易被法院采纳。但是,在公共场合拥抱、牵手、接吻的次数很多,但太亲密的接触却很少。这些亲密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有重婚或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同居的情况,只能从一个侧面证明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存在过错。

律师支招:三种第三者,责任有不同:

生活中第三方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有三种:

一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第三,以夫妻名义重婚。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属于刑事犯罪,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但“与他人同居的配偶”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据此主张损害赔偿。如果偶尔在婚外与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是通奸导致的离婚,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的证据,另一方应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分割更多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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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

妻子看到丈夫和异性进入对方住所或去酒店开房一晚。这样的证据能从法律上解释婚外情的问题吗?这些只能是证据的一部分,需要结合其他更有力的证据来认定。因此,受害方应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如与第三方的一些通信、相互赠送的一些礼物、电话记录、酒店账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村民(居民)委员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等。“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来证明同居事实,可能更有助于打赢官司。”

总结:

调查取证应当合法。

接受了有效的证据。

冲动出了问题。

证据无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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