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遇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
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
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判决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
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果是过错方取得房屋产权的,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按该房屋市场价一半金额以上的补偿,或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
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过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建议你先找个律师搞清楚什么情况下男方的婚外行为是属于外遇?什么样的材料算证据(光有个号算个屁用啊!!!通话记录有时候还不一定算证据的,光有号码很有用啊???)另外你是这个女的吗?如是,你要是总怀疑你男的,男的是可以因为你的这种不当行为提出离婚的(也就是反诉,或先于你提出离婚诉求)。
不要以为你可以因为有点所谓的证据,就可以要求判男的过错而离婚的。
要有很充分的实际证据链形成证据后,才能证明是男方的过错。
一般离婚案里,只有在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是过错方,才能直接判提出离婚要求的人(也叫受害方)胜诉的。
具体怎么判是法官的事了,能判到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你家有什么财产,我知道啊??)但只要证明一方是绝对的过错方,受害方一般最高能获得百分之80左右的婚后共同财产(接近是让一方净身出户的了)。
所以的所以,如果你是这个女的,最好请个律师,并收集齐完整的证据来形成证据链。
又及,就解释这么多了,觉得有用,就评成满意答案吧。
丈夫出轨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的呢?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您好,首先我觉得您的丈夫好强悍,50多了还玩年轻人的游戏,我觉得的你现在应该确定一下他有心悔改没有,可以让儿女监督,如果他没有悔改,你最好坚持离婚,这个以后的生活怎么过?谁也不知道,因为包括我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那个先来。
觉得回答不错帮助您了采纳呦亲
亲,很简单 写好离婚起诉书,持身份证去法院先立案,你可就等着开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当其过的意见 一方出轨而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仅支持其离婚,还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
男人出轨了 女人要离婚法院怎么判
宝妈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轨,要求半年内离婚
在小涵鼓起勇气找缘盾情感求助的时候,她向古非老师承认,尽管她已经关注缘盾情感好几年了,但她一直以为缘盾的案例故事只是夸大其词,等到这类“戏剧化”的故事真实发生在她身上后,她才在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信任缘盾。
说起小涵跟老公刚结婚的甜蜜时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缘盾的案例故事会一字不差地发生在她身上。
当时的老公极其宠爱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发奇想要吃什么,老公再晚也会亲身去买,记得有一次台风天,就连外卖小哥也拒绝接单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冲入瓢泼大雨之中,只为小涵带来热腾腾的美食。
然而,宝宝的出生并没有让夫妻两人的感情进一步升华,老公的频繁加班让一直关注缘盾情感的小涵及时发现了老公的行为异常。
“没错,我在外面有人了。
”
在小涵的随意试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认了自己出轨女同事的事实,看着面前这个若无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绪失控了,她不断捶打老公,却没有得到他的任何忏悔,从那一天起,老公就离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轨的女人一样,小涵不断电话、信息轰炸老公,用尽她能想到的恶毒语言去咒骂老公,得到的却是老公要求宝宝满六个月后就离婚的答案。
小涵彻底崩溃了,她想到了各种悲惨的结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堕入无尽深渊的时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关注缘盾情感所描述的错误行为吗?
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小涵向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想在离婚期限内的最后三个月挽回老公,时间非常紧迫,小涵也非常焦虑,但古非老师的辅导却是让小涵先稳定自己的情绪。
古非老师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较作,在谈恋爱和刚结婚的时候,问题还不严重,但随着宝宝的诞生,老公既要应付新生儿所带来的沉重生活压力,还要应付情绪失控的妻子,备受压力的老公这才会犯下一时的错误。
在古非老师介入辅导的短短20多天里,小涵的失控情绪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动跟小三分手,还回归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宝宝玩,甚至连平时最爱玩的手机也放下来了。
离婚的期限还没到,老公就跟小涵为出轨的事情道歉,并承诺以后会好好过日子,不会再出轨,小涵也承认自己过去经常由于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闹的性格有问题,将来会学习多理解老公。
一场婚姻危机,最终却成为夫妻两人共同成长的契机。
更多关于情感修复问题,婚姻挽回真实案例分析以及面对小三该如何处理的两性问题等,可以咨询缘盾情感的情感专家,为你做一下婚姻诊断,咨询都是免费的,对解决婚姻问题有着很大作用,行动起来,不要坐以待毙了。
夫妻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者两位没有达成离婚协议,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男方有家暴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的行为,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相关条款: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方出轨,无过错方可以申请赔偿,需要收集男方出轨的证据;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予以调解。
调解无效第二次再起诉时,法院会判决离婚;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破裂了法院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如果男人出轨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了,那么法院就判决离婚,感情没有破裂就判决不准离婚。
我老公出轨了我想离婚可是没有证据我要怎样起诉离婚
你好,如果证据不足,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话,第一很难判决离婚。
你看下你有没有符合以下情况的情形:婚姻法规定的五种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两方面分析:
第一,他也愿意离婚,这久好办,直接签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就可以了。
第二、他不愿意,你就得等待时机搜寻证据,自己能力有限的话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帮助帮你搜集证据,有了有利证据之后,起诉离婚。
要注意 要是实在没法在一起了 或是他没法再挽回了情况下才离,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不到不得已不要离
没有证据的,可以录音让对方认可的收集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
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如果情况属实,你比较被动的,也比较同情你。
不过同情不能当饭吃,你还得做好最坏的打算。
首先先要团结他的家里人,比如父母,他们如果不支持,他未必能离。
如果他的父母不发声,那你有种可能。
第一就是不同意离,他最后就是会上诉,第一次法院会判不予支持,然后分居满一年,他再上诉,法院就会强判。
这样会闹得很僵,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
第二就是协议离婚,如果他是外面有人,你可以和他好好谈谈,即使不给你补偿,也要为孩子考虑,让他尽量多补偿点。
但是要把握好度,开口也别太大,那样他办不到,还是会起诉。
接下来要说说你了,为什么没有工作呢?如果孩子归你,你有能力抚养么?你应该抓紧去找一份工作。
夫妻间的存款,股票估计他都已经转移了,你要尽可能的多抓住。
他现在已经起诉了,但是也可以撤诉,只要你们能谈好条件。
你和他说,如果条件太差,那么他就再耗点时间,你奉陪。
孩子你要好好考虑一下,你有能力抚养么,他称职么。
最好是你抚养,他多给点抚养。
实在不行,你要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但是要有探视权,这个你们也要谈好。
先想到这么多,有什么,你可以追问